来源:齐鲁网
2018-06-27 10:57:06
齐鲁网健康频道6月27日讯(通讯员:冯杰)近年来,滕州市荆河街道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以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力促居民自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依法运行,程序到位。各居按照街道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认真拟定、修改完善《计划生育居规民约》,递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征求群众意见,并与每户签订了居民自治合同书。
舆论先行,宣传到位。街道充分利用现有的居级宣传阵地,广泛动员、教育、引导群众真正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在居级计生干部的选聘以及计生工作日常管理中落实居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将《计划生育居规民约》、计生合同管理制度、计生居务公开制度、居级计生干部职责、优质服务内容等统一制作牌匾上墙,并在“居务公开栏”公布居民关心的计生事务,如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二孩审批程序及病残儿审批等情况。居委会与每对育龄夫妇签订计生合同,达到“双向互约,相互承诺,互相监督”的目的。
以人为本,服务到位。把计生政策法规交给群众,把奖励待遇兑现给群众,把计生自治权利赋予群众,把生殖健康提供给群众,把爱心和温暖送给群众。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起以居为主的工作服务网络,强化居党支部、居委会的责任,依法制定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健全居级网络,选好计生专职人员,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通过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行阳光计生、以人为本,促进了计生工作新跨越,在三个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通过制定《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和签订《合同书》,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调动了居级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居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群众的自觉性增强了。由于宣传到位,群众知道了《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和《合同书》的内容,明白了自己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过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干部三番五次上门,现在群众主动按时落实,由“要我计划生育”逐步转变为“我要计划生育”;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居协会能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到居委会,使居委会的决策能够传达到群众中去,确保居委会和计生协会两方面工作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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