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30 14:36:08
齐鲁网健康频道 8月29(通讯员:裴明瑞)8月27日,滕州市张汪中心卫生院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题会议,不断推进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业务院长徐波主持会议,全体医务人员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滕卫计〔2018〕9号《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精神,并对下一步如何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体医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医疗质量管理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医疗服务规范化、连续化管理。
会议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一是要强化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经常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基三严”等培训考核和自查整改工作。医务人员开展执业活动要严格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专业诊疗规范等要求,保证各项诊疗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要认真掌握患者入出院指征、转诊条件和手术适应症,患者入、出院应由具备资格的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患方要求自动出院的,要完善相关手续方可离院,严禁以各种违背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理由降低入出院标准、推诿病人、勒令出院,坚决杜绝违规将不符合入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出院,从而形成两次住院变相增加患者负担的行为发生;三是要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疗活动,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要增强底线意识,严守法律红线,严禁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套用医保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发生;四是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对诊疗行为的规范性、合规性进行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证医疗安全。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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