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28 17:47:06
齐鲁网健康频道6月28日讯(通讯员 杨三鹏)近日,为推进《山东精神卫生条例》的贯彻实施,增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医师,规范开展精神卫生服务,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滕州市姜屯中心卫生院在三楼会议室开展《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普法培训,将从事精神卫生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做到带头学法、普法、守法和用法,切实把握《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核心要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据统计,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居首位,约占13%。我省18周岁及以上人群精神障碍患病率达到17.56%,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占1.05%,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事件时有发生。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严峻,问题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为我省精神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山东精神卫生条例》的出台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山东精神卫生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服务人口等情况,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满足公民精神障碍医疗需求。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山东精神卫生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遵循。
此次普法培训会议的开展,有利于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了解和支持精神卫生工作,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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