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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中医备案诊所发展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开展备案制中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1-19 14:44:11

齐鲁网讯(通讯员:宋淑艳 丛金芝)《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限,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国家鼓励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放管服”精神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是中医诊所设立的一项审批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但备案制管理并不意味着监管上的放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才能引导中医备案诊所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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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备案制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备案制中医诊所执业行为,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于2021年5月-10月组织对全市备案制中医诊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各区市全面检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头开展、同步推进,同时注重加强对备案制中医诊所的宣贯培训、指导自查,达到以检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备案制中医诊所31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出监督整改意见101条,立案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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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从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两个方面,重点对诊所的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情况、处方管理与病历书写、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消毒隔离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情防控落实等环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目前备案制中医诊所普遍存在执业信息公示不完善、处方和病历书写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中药调剂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对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下一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将继续强化备案制中医诊所事中事后监管,以强有力、更有效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中医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杨凡、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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